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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报批前)
信息公示
莱州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莱州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全部编辑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48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需在报批前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现进行报批前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可前往现场查阅或链接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eS_NtG4equ1RnkryQVq3g 提取码: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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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