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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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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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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莱州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同时我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若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我单位计划在拟建厂址设立发放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处,敬请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以项目厂区为中心7km半径圆形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黄三角(莱州)先进制造产业园
    联系人:刘德璞
    联系电话:132 8097 2309
    E-mail:419888706@qq.com 
  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6日。
  
 
 
莱州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6日